时间:2008年11月25日 来源:佳木斯政府公众信息网
一是加强领导,细化内容。成立了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明确清查目的、时限、范围和方法。二是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共成立了38个清查小组,人员涵盖了税政、税源、稽查等各个部门。三是明确方法,落实责任。清查人员全部配备了便携式增值税专用发票检验器,深入企业对专用发票抵扣联和发票联进行真伪鉴别。四是保证户数,抓好落实。此次共清查企业252户,占一般纳税人总数的13.8%。清查发票48356份,涉及税额97129万元,没有发现假发票现象。通过专项清查,提高了企业对假发票的警觉性,对伪造假发票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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