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年10月23日 来源:牡丹江市国家税务局
日前,牡丹江市国税系统使用“便携式专用发票检验器”对特定范围的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一次专项清查。此次配发使用的便携式专用发票检验器是国家税务总局首次在一线国税部门试点,组织清查期间,总局货物与劳务税司和省局流转税处领导曾两次到牡丹江市亲临清查现场调研和指导工作。此次清查户数占一般纳税人总户数的10%以上,清查范围包括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2007年1月-2008年7月(所属期)所有申报抵扣的抵扣联和入账的发票联。重点对象为本地商贸企业税负偏低、进项税异常、专用发票用量异常、销售额较大,以及取得进项税发票开具方为使用农产品收购凭证、海关完税凭证、废旧物资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的纳税人。
此次专项清查共对所属11个基层局管辖的3484户一般纳税人中的417户进行了清查,扫描检验了57375份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涉及税额61836万元。经清查未发现有疑点和有问题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检验器的推广使用,为我国税收征管带来了电子化和智能化的防伪鉴伪手段和方法,有效堵塞金税工程信息系统的漏洞,保障国家税收的有效征管和减少合法经营者的损失,对打击伪造发票的犯罪行为,维护国家税收秩序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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