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年01月04日 来源:新浪城市联盟
本报讯(记者 樊亮) 对银行进行审计,却查出企业购买和使用伪造的增值税发票,虚构贸易背景,骗取银行资金420万元的大案,这是省审计厅2007年的一大收获。近日,此案侦查终结,省公安厅将案件办理情况函告审计厅:该案共查出伪造增值税发票5982万元,涉嫌伪造、购买和使用发票的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检察机关起诉。
2007年3月至7月,在审计署的统一组织下,吉林省审计厅派出审计组对中国农业银行吉林省分行2006年度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组在对银行承兑汇票及银行垫款电子数据进行分析时发现,某公司在辽源市分行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垫款问题突出,有购买并使用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虚构贸易背景骗取银行资金的嫌疑,因此决定对该企业的贷款尤其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重点审查。
通过现场查阅承兑汇票档案发现,该企业贷款是同银行承兑汇票垫款形成的。该企业以厂房、设备抵押并提供保证金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审计人员发现,企业所提供能证实贸易背景真实性的《工业品买卖合同》并未附相关发票,这引起了审计组的注意。为确定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审计组到银行取得了相关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经过细致审查,发现发票的真实性存在较多疑点,应进一步查清。
审计组分成两个小组,从审查汇票收款人账户的资金流向和验证发票真实性两方面入手进行审计,发现收款人所开具的账户除个别业务外,没有经营活动的资金进出。为证实猜测,审计组立即到当地国家税务局查询,认定企业所提供的发票全部不是从当地国家税务局领取的,收款人也非辖区内一般纳税人,不具备开具17%增值税发票的资格。
考虑到其中一定隐藏重大案情,且已超出审计范围,省审计厅领导果断决定,立即移送给司法机关处理,这才有了文章开头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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